發表時間:2023/10/29 9:39:36???? 閱讀次數: 6????
診斷骨轉移怎么辦?如何治療?
骨轉移治療的主要目標是預防和治療骨相關事件,緩解疼痛,恢復功能,改善生活質量,控制腫瘤進展,延長生存。
?抗腫瘤治療:晚期乳腺癌,全身抗腫瘤治療很關鍵,對乳腺癌來說,主要是化療、靶向治療、內分泌治療、免疫治療等,具體如何進行抗腫瘤治療要根據具體病情特別是分子分型(HER-2、ER/PR表達情況)等來決定。
對于骨轉移的療效評價,要結合癥狀、腫瘤標志物和影像學改變等綜合分析。骨ECT用于用作療效評價時如出現濃聚部位增多不一定是病情進展的表現,要加做CT骨窗,如果原溶骨病灶轉變為骨質鈣化,新增部位也為骨質鈣化表現者,則應評價為治療有效;如果新增部位為溶骨性破壞,則可判斷為病情進展。
?骨改良治療:骨改良藥主要包括地舒單抗、雙膦酸鹽(唑來膦酸、伊班膦酸、帕米膦酸二鈉、氯膦酸二鈉),可以預防和治療SRE(骨相關事件)。
骨改良藥用法:
地舒單抗 120mg,皮下注射,每4周給藥1次
唑來膦酸 4mg,靜脈滴注>15分鐘,每3-4周1次。對于骨轉移病變穩定者,連用2年后可改為每3個月1次
伊班膦酸 6mg,靜脈滴注>2小時,每3-4周1次
負荷劑量伊班膦酸 6mg/天,連續3天靜脈滴注,以后每3-4周1次的常規用法。主要用于疼痛較重急需改善生活質量者。
帕米膦酸二鈉 60-90mg,靜脈滴注>2小時,每3-4周1次
氯膦酸二鈉 1600mg/天,口服;或者 1500mg(分為3-5天),靜脈滴注,每3-4周1次
骨改良藥停藥指征:
使用過程中監測到不良反應且明確與骨改良藥相關;
治療過程中出現腫瘤惡化,出現其他臟器轉移并危及生命;
臨床醫生認為有必要停藥時;
經過治療后骨痛緩解不是停藥指征。
注意事項:
應用骨改良藥之前,要檢測血清電解質水平,特別要關注血肌酐、血清鈣、磷酸鹽、鎂等指標。
長期使用雙膦酸鹽聯合治療時,應每天補充鈣(每天1200-1500mg)和維生素D(維生素D3 每天400-800IU)。
使用地舒單抗時,應每天補充鈣500mg和維生素D 400IU。
注意關注腎功能。雙膦酸鹽類藥物通過腎臟排泄,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(肌酐清除率≤30ml/min),要根據相應的藥物說明書進行劑量調整或延長輸注時間,但輕、中度腎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>30ml/min)的患者無須調整劑量。地舒單抗使用時通常不需要根據腎功能調整劑量,但肌酐清除率≤30ml/min或透析患者,在地舒單抗治療時要密切監測,以防發生低鈣血癥。
少數患者在長期使用雙膦酸鹽時有發生下頜骨壞死的風險,因此使用前應常規進行口腔檢查,進行恰當的預防性治療,用藥期間要注意口腔衛生,盡量避免拔牙等口腔手術。如果用藥期間無誘因或口腔操作后出現頜面部骨暴露、不能愈合,應盡早聯系專科醫生處理。
?手術治療:是治療單發骨轉移病灶的積極手段,骨轉移外科治療的目的是提高患者生活質量,最大限度地解決骨轉移患者腫瘤壓迫神經的問題,并可減輕疼痛、恢復肢體結構和運動系統功能,從而改善生活質量。
骨轉移患者要進行密切隨訪觀察以便早期及時發現骨轉移灶,對具有潛在病理性骨折的長骨做出恰當的判斷以決定是否需要手術。建議骨轉移患者在腫瘤綜合治療的基礎上,及時請骨科醫生會診參與決定手術時機。
外科手術治療骨轉移的方法包括:單純內固定術、病灶清除加內固定術、病灶清除加人工關節置換術、脊髓受壓后的減壓及脊椎穩定性的重建術。
?放射治療:局部放療是骨轉移姑息性治療的有效方法,治療目的是在患者有限生存期內,預防或減輕因骨轉移灶引起的癥狀和功能障礙,也可用于姑息手術后快速進展病變的局部控制。
包括體外照射和內照射(放射性核素治療)。
外照射是骨轉移姑息治療的常用有效方法,主要用于:經疼痛管理和系統治療,癥狀仍持續的非承重骨的骨轉移灶、承重部位有癥狀骨轉移灶的姑息放療、已發生或將發生的病理性骨折,無法耐受手術、姑息手術后快速進展的病灶的局部控制、長期生存患者寡轉移灶。
放射性核素治療,對緩解全身廣泛性骨轉移有一定療效,但部分患者在核素治療后骨髓抑制發生率較高,而且恢復較慢(約需12周),可能影響后續化療的進行,因此放射性核素治療要考慮選擇合適的病例和時機。
?鎮痛藥治療:對于骨轉移導致的疼痛要按WHO鎮痛規范進行鎮痛治療,緩解或減輕疼痛,改善生活質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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